1、国家对标准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低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低于四十四小时的工时规范。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规范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4、业因生产特征不可以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5、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能超越一小时;因特殊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越三小时,但每月不能超越三十六小时。
2、加班薪资的计算办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根据高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300%支付加班薪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薪资,假如不给补休,应当根据高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200%支付加班薪资。
2、计算加班薪资的基数可能不是劳动者的全部薪资。在确定加班薪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薪资有约定的,按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职位相对应的薪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员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职位正常出勤月薪资的70%确定。应该注意的是,假如上述方法确定的加班薪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薪资的,则要按最低薪资计算。
3、计算加班薪资时,日薪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薪资则在日薪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薪资计算办法为:
节假日加班薪资=加班薪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薪资=加班薪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4、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新年和十一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一般所说的双休日。由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薪资也不同,节假日的加班薪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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