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并不是当然有效的,某些状况下建筑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那样当合同无效时,承包人又逾期竣工并出货建筑工程的,发包人还能否需要赔偿工期延误的损失呢?这在实践中,要视状况来定。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按规定,当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获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容易见到的具体情形有:
(1)没获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揽工程。
(2)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3)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以有偿方法将我们的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或者以联营、合作、挂靠等方法允许别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容易见到的具体情形有:
(1)串通投标,即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使用不正当方法,对招标投标事情进行串通,以排挤角逐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2)投标人未经委托授权,擅自以别人的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行为,如不拥有法定的或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挂靠”甚至冒名顶替的办法,以其他拥有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角逐。
(3)投标人以提交不真实的营业执照或不真实的资格证明文件。
(4)就同一级建造师设工程另行订立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同的施工合同,该合同无效。
那样合同无效时,承包人逾期竣工,发包人能否需要赔偿?
这样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需要赔偿,但最后能否要到赔偿,或能要到多少赔偿,如果具体案件状况而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获得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可以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他们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大小承当相应的责任。
因此,当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发包人可以需要赔偿的,只最后能否获得赔偿,就看实质案情了。说白了,就是看双方证据资料怎么样。能否证明自己没错,或能否证明他们有没错、有多大的错等。因而,建议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帮助处置,那样有益于采集证据资料及提出适当的赔偿需要,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