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且,一般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或是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得到法律允许。不过,一些特殊状况中,离婚时或许会不被法律允许。
第一,夫妻协商一致离婚的,只须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就能被准予离婚并登记离婚。
第二,夫妻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包含以下几种状况会被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一方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后,如果是离婚时有以下状况的,将不准予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暂停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军人未赞同提出离婚;
3、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无新的原因起诉离婚。
所以,离婚时如果是没以上三种状况的话,根据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规定,双方就能被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准予离婚的首要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时,如果是女方没怀孕,并且不是军人身份的话,那样只须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便可以被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是有必要的话可以积极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