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用的,不应该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离婚的话应该由借钱的一方还。但,双方又不离婚的,债权人以为是夫妻一同债务,所以会找任何一方倡导还钱。那样,这个时候要确定另一方是不是要还钱。
第一,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的,将按夫妻一同债务处置,夫妻双方要一块返还。
因此,另一方了解他们借钱是为个人用,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所以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倡导还钱。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即夫妻一方借钱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样还款期限届至,债权人应该只找借钱的一方倡导还钱。
2、债权人了解夫妻双方另外约定了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的债务个人承担,债权人知情的,就由夫妻一方还款。
3、配偶一方举证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一同生活
被倡导还款时,未借钱的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借钱未用于夫妻一同生活,那样便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一人承担还款义务。
最后,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用,双方没离婚,会致使另一方承担额外的还款义务。所以,假如一方借款较多,另一方不想一同还款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倡导我们的权利。并且,很难证明是夫妻个人债务的,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