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载构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汽车,在紧急超员或超速状况下成立。非此类业务的汽车超载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超员罚款200-500元,超员20%或违规载货罚款500-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驾机动车辆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超载多少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通常来讲,超载30%以上即可能构成此罪。比如,一辆核定载客5人的小型客车,实质载客达到6人及以上(超越核定载客人数20%),若继续超载,达到7人及以上(超越核定载客人数40%),就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区域、案件具体状况等原因而有所差异。
3、超载是不是是危险驾驶罪范畴?
超载是不是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视具体状况而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普通的货车超载,若未达到上述紧急程度标准,一般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可能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扣分等。假如超载致使了交通事故等紧急后果,依据具体情节,或许会被认定为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总之,不可以简单地将超载以偏概全地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需结合实质状况进行判断。
超载是不是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若是非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汽车超载,一般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或许会面临行政处罚。譬如,在公路客运汽车载客超越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越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